2024年5月6日,浙江省财务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浙江省民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浙江省2023年度-2025年度和2024年度-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,浙江珀莱雅公益基金会首次获得浙江省2023年度—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国家鼓励企业、个人捐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优惠。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,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,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简单来说,当捐赠方向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,公益性群众团体,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捐赠后,就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,是国家让出税收给民间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: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(含县级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,用于慈善活动、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: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,在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中扣除的,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、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;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,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。
珀莱雅公益基金会首次获得“浙江省2023年度—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”,逐步走上基金会正规化、规范化的道路,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遵循公益性原则、规范捐赠行为,确保每一笔捐赠都用于公益事业的发展,为国家公益事业贡献出更大的力量!